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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判后回访,垃圾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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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江津法院宣判了渝中区检察院诉渝中区城管局不履行环境保护行政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为加强案件后续监督,促使被告落实监管责任,重庆市五中法院、江津法院于5月15日共同邀请市人大代表对该案进行了判后回访。
该案是江津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及长江河滩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座谈会介绍与现场实地走访,人大代表对渝中区城管局在判决后积极履行职责的效果均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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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言献策
回访中,人大代表认为,该案在“共抓大保护”的推进落实上,有很大的示范作用,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进行监督,对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有积极作用。
集思广益
实地走访
昔日堆满建筑垃圾的长江河道浅滩
如今面貌已焕然一新
近年来,江津法院积极探索实施环境资源案件回访制度,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采取电话回访、现场回访、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回访等多种措施,着力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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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朱锐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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